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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加入时间:2008/11/15 17:44:27

(齐价联字[1999]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局(处):
   现将《齐齐哈尔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果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
齐齐哈尔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保护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恁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并取得以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一是取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二是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三是受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实施管理前,住宅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便于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双方共同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执行物价政策。
第四条  物业管理收费是物业管理单位受业主委员会
委托的一项有偿服务,该收费按照标准实行分等定级,按质收费。
第五条  物业管理眼务收费属为全体住(用)户提供公共性服务的实行政府定价,按分等定级收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清洁卫生、绿化养乎白、保安管理,水电设施、排水设施、供暖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属为公众代收代办性质的大众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在自愿委托的前提下,按劳务量大小和次数,原则每次每项收0.5至1元,具体标准报市物价局审批。
第七条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共分四个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经考评在90至100分(含90分)为特级;80分至90分(含80分)为一级;70分至80分(含70分)为二级;60分至70分(含60分)为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
第八条  被评为;级的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省定价格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O.25元收取物业管理费,考核评定为特级、一级的分别在省确定使用面积O.25元的基础价格上上浮20%和10%,三级下浮10%。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卫生费由物业管理单位单独收取的,应从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相应等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减去0,03元。卫生费收取标准为每户每月2元。
第九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如办公、工商、工企等用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收取O.30元。
第十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供热管网维修费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02元,服务内容包括楼房室内共用供热管阀、室外第一个阀门井至楼内管线等设施以及室内散热气片的清掏、维护、室内冷厅的改造等。
第十一条  高档住宅小区、别墅区的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对商定不合理的市物价局有权纠正。具体标准,按使用面积最高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0元。
第十二条  实施小区物业管理的单位,小区所发生的收入与支出,应单独立帐,并专款专用,每6个月一次向业主委员会公布收支情况,若发现挪用或乱支现象,取消收费资格。
第十三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原则上应按月或按季麦收取,新进户的用户最多不:筹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申报程序:物业管理单位确定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后,应在收费前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向市物价局申领《齐齐哈尔市物业小区管理服务收费申报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申报物业管理收费等级。
第十五条  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部门将按本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企业单位进行考评,综合考评分数在60分及以上的,物价部门发放收费等级牌照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许可证》,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许可证》。
第十六条  凡不申报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或经考评达不到三级的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每年考评一次,等级可升可降,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许可证》席验工作同步进行。
第十七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标价要由市物价局制定统一样式、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内容在收费地点或经营场所显注位置共同标示“公示板",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
第十八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追偿。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对住宅小区实施
物业管理,并收取公共性服务费的,其它公安、街道等部门不得再行收取治安、卫生等重复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项。
第二十条  物价部门发放的等级牌照和《许可证》按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评定等级,只做为物价部门收费管理及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物价部门、房产部门可根据本规专制定具体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齐齐哈尔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考核评分

考核项目

四、

(13分)

五、

 
 
 
 
 
 
 
 
 
(20分)

考核项目

六、

绿
 
 
 
 
(10分)

七、

 
 
 
 
(4分)

八、

 
 
 
 
 
 
 
(22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评验收方法及评分
一、
 
 
 
 
 
(10分)
1、小区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经营性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必须实施企业化管理
符合3.0,基本符合2.0,不符合0
2、业主管委会与小区管理单位责、权、利关系明确。
明确2.0,基本明确1,不明确0
3、小区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制定了住户公约或业主公约及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办法及工作岗位考核标准。
完善1.0、基本完善0.5、不完善0
4小区内有固定的管理经营场所。
具备1、有管理场所无经营场所0.5、管理经营场所不具备0
5、小区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1)配置计算机并实际应用广泛,可查阅各种资料1.0,配置计算机但实际应用不广泛0.5,配置计算机但尚未应用0.2。(2)具备其他现代化管理手段(如监控、报警、对讲机、机动能力等)0.5,不具备0
6、小区管理人员要有明显标志,整体素质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合格1.0,基本合格0.5
7、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经过房地产管理及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相关技术证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精神。
合格1.0,基本合格0.5
二、
 
 
 
 
 
(10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搭、乱建、墙壁无乱图、乱画。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完好或不整洁扣0.2
2、阳台封闭的,要统一有序;阳台平台、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房屋的共用楼梯不随意堆放杂物和任意占用。装饰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4、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标志、引路图齐全2.0,无引路图扣0.5,栋号标志每缺一个扣0.2
5、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户居住档案,住户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
房屋资料档案齐全完善0.5,基本完善0.2,住户居住档案清晰可查0.5,基本清晰可查0.2
三、
(11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
符合3.0,每缺一项扣0.5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洁率达99%。
符合3.0,一项不符合扣1.0
3、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拦、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楼宇各层楼梯及走廊每天清扫一次。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
4、及时清理化粪池及污水井,确保粪便及污水不外溢
符合2.0,基本符合0.5
四、
(13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昼夜巡逻。
符合5.0,24小时值班而不巡逻2.0不足24小时保安1.0,无保安0
3、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符合2.0,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扣0.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评验收方法及评分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5、上年度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符合1.0,不符合0
6、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各种车辆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住宅内不准鸣喇叭。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小区内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并每日有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及保养规范。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供水及水箱管理有严密的管理记录,定时消毒,并有记录,保质保量正常供水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3、消防系统设备齐全,并完好无损可随启使用。
符合1.0,不符合0
4、锅炉供暖运行正常,定期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冬季室内供暖保证16度以上,全小区住户室温合格率达到97%以上。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5、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通信、照明设备设施齐全,工作正常。
符合3.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6、污水排放畅通,做好养护,减少跑漏现象出现。
符合3.0,基本符合2.0,不符合1.0
7、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8、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及时率达到99%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100%以上,并做好季节性修理及养护,如春夏防雨、防倒灌;秋冬防寒做好公用玻璃、门、窗的更换、修理防寒保温。做好屋面、梁、板、柱、楼梯、厕所、走廊、水、电、暖等项目小修小补及专业养护工作。
符合4.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9、定期作好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大中修计划并能实施。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评验收方法及评分
1、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绿草、建筑物配置得当。
符合3.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新建小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0%以上;旧区改造小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15%。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5
3、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环境种植有特色植物,根据植物特性,修枝造型增加观赏性。
符合1.0,不符合0
4、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符合4.0,管理、养护措施不落实扣1.0,破坏、践踏、占用三种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4
1、小区制定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居民能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符合1.0,无精神文明建设公约扣0.5,发现一起居民不能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扣0.2
2、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符合1.0,无场所和设施扣0.5,未开展活动扣0.3,不定期开展活动扣0.2
3、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各项工作。
符合1.0,基本符合0.5
4、为居民开展多项便民有偿服务。
合格1.0,基本合格0.5
1、按规定申领收费资质证书。
符合2.0,不符合0
2、按规定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收费事项
符合2.0,基本符合1.0,均未签订0
3、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要在收费场所设立由市物价局、物业管理小区共同标示的“公示板”公布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文件。并悬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符合6.0,基本符合4.0,不符合0
4、未违背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意愿提前收费,未收取与自身管理服务无关的费用,未擅自为其他部门、单位代收费用。
符合3.0,基本符合1.5,不符合0
5、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办法收费。
符合5.0,基本符合2.5,不符合0
6、建立收费、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定期公开收支情况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7、用户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收费满意,无群众投诉。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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