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2011上半年执业情况报告
杨凤义
2011上半年,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在建华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律师协会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现将2011年上半年的执业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业活动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业观念。对于这一点,全所律师都有着清醒的认识。遵纪守法、诚信做人,这既是龙之门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也是每个律师安身之本、立业之基。
全所经常开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培养律师正确的执业观。我所经常对律师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始终以诚信建设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律师诚信服务理念,为当事人勤勉敬业、尽职尽责。
上半年龙之门律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因不廉洁、不负责被当事人投诉的事件,更没有出现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受到上级追究的情况。也未接到任何投诉。
上半年律所办理各类案件21件,其中民事案20件,刑事案1件。顾问单位两家。
二、组织建设
定期或经常性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知识、执业技能学习培训和理论研讨、业务交流,诚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主动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无违规降低收费标准、诋毁同行、超出规定的执业区域受理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全所律师自觉参加了各类学习培训,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培训课时,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零投诉。与此同时,全所注册律师都自觉足额缴纳了省、市协会费。
三、队伍建设
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6月11日经黑龙江省司法厅黑司函【2001】90号文件批准成立,是一家采用公司化方式运作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座落于美丽的鹤城—齐齐哈尔。现有律师及律师助理、辅助人员10名,其中硕士1名,本科6名,专科3名;这支精干的队伍中既有大学法学教师,也有律师从事过市人大立法咨询顾问;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四人,其中吴建军律师和葛书环律师两人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且皆为齐齐哈尔市政协委员。
杨凤义、吴建军、周丽春三位律师撰写了2011年三省一区律师论坛的论文《抛掷物致害责任浅析》。
四、制度建设
本所建立了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合理分配案件;财务管理规范,做到统一入账,民主理财,账目清楚,开支合理;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实行民主管理,按期召开全体律师会议、合伙人会议。具体如下:
1、建有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
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上半年我所多次召开合伙人会议制定、修改、充实、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如《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章程》《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登记及讨论、归档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
2、建立了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合伙人分工明确,保障了事务所合法有序的运行。实施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及合理的分自己。
3、财务制度健全。
建立了《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做到了统一入账,账目清楚,开支合理,注重积累。
4、建立了律师职业生涯规划和制度。
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